索引号: 12371000MB2805806G/2020-00069 文号: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单位: 经区明珠小学 发文时间: 2020-02-0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明珠小学教职工考核实施办法

发布日期:2020-02-06 15:28 访问次数:

   一、指导思想:

   探索对教师德、能、勤、绩等方面做出全面价值判断的新路,最大限度地全方位评价教师的工作实绩,通过公平公正的评价,逐步形成科学合理的竞争机制,增强学校活力,实行评价结果与奖励挂钩,体现能者多劳、多劳多得、优质高酬的竞争原则,实现工作、考核与奖惩三位一体的管理格局。

   二、考核原则:

   (一)以人为本,尊重规律。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尊重教师的主体地位,关注学校、教师个体差异及岗位特点,充分体现教师教书育人工作的专业性、实践性、创新性。

   (二)以德为先,注重实绩。坚持师德为首、育人为本,注重教师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表现和工作实绩,引导教师完成好教书育人、立德树人的任务。

   (三)多元评价,科学合理。坚持评价主体和方式的多元化,构建学校、教师、学生、社会等多方参与评价机制,力求科学规范、全面准确地评价,促进教师的专业成长和持续发展。

   (四)客观公正,简便易行。坚持依法实施考核,考核过程公开、透明,考核结果公平、公正;程序严格、操作规范,讲求实效、力戒繁琐。

   三、考核范围:

   除校长、副校长外的所有在编在岗人员(注:校长、副校长由区教育体育处进行考核)。

   四、考核系列:

   按中层干部、教师、班主任、工勤人员四个系列分别实施绩效考核。

   1、中层干部指教育主管部门正式设定的校内职能部门的正副职。

   2、教师指具有教师专业技术职称并从事一线教育教学工作的教职人员。

   3、班主任指考核期内担任班主任工作的教师。

   4、工勤人员指考核期内不担任教育教学一线工作的人员(不包括中层以上干部)。

   五、考核方法:

   1、直接记分法,如各项检查。

   2、民主评议法,如不可量化的方面。

   3、数据分析法,如教学质量。

   4、纵横比较法,如各种竞赛。

   六、考核方式:

   由“学校考核委员会”负责对全校教职工的工作绩效进行考核。

   “学校考核委员会”由10人组成,成员包括:中层以上领导4人,班主任和教师代表6人。

   “学校考核委员会”中的班主任和教师代表由全体教职工大会选举产生。

   “学校考核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教导处,由教导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教职工绩效考核组织协调工作。

   七、相关规定:

   1、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本学期考核确定为不合格:

   ①职业道德考核低于6分的。

   ②不能完成教学任务的。

   ③因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被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④因品行不良、侮辱学生、从事有偿家教以及其它有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等违规违纪行为被处分的。

   ⑤工作中因玩忽职守、未尽职责而导致学生发生重大伤害或死亡等安全事故的,或教师本人行为直接导致学生较大伤害的。

   ⑥违法犯罪的。

   ⑦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有违反党和国家方针政策言行的。

   ⑧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遇突发事件时,不履行保护学生人身安全职责的。

   ⑨在教育教学活动和学生管理、评价中不公平公正对待学生,产生明显负面影响的。

   ⑩体罚学生的和以侮辱、歧视等方式变相体罚学生,造成学生身心伤害的。

   ?对学生实施性骚扰的。

   ?索要或违反规定收受家长、学生礼品、礼金等财物的。

   ?组织或参与针对学生的经营性活动,或者强制学生订购教辅资料、报刊等谋取利益的。

   ?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或者组织、参与校外培训机构对学生有偿补课的。

   ?其它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应当给予相应处分的。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本学期考核确定为基本合格:

   ①有体罚或变相体罚行为,未造成学生身心较大伤害的。

   ②旷工超过一天的(含一天)。

   ③未经请假私自出校超过两次的(含两次)。

   3、在年度考核中不能评为优秀等次的规定(适用于师德单项考核):

   达不到标准课时量或完不成规定工作量的;

   继续教育学分达不到规定要求的;

   应参加交流但不服从交流安排的;

   年度师德考核不是优秀的。

   考核期内病假累计超过1/6学期或事假累计超过10天的。

   4、不参与考核的规定:

   病假累计超过1/2学期、事假累计超过30个工作日、经组织批准脱产学习整个学期及以上的人员,以及其他不在岗人员,不参与绩效考核。

   5、教职工法定假期(如产假)的规定:

   在学期内不超过三个月的,法定假期期间按“学校标准课时工作量”的平均标准值计算本阶段个人工作量,返校后按实际工作量计,返校前已经考核完的项目不予补计分数,未考核的项目按实际工作考核计算个人绩效。

   6、年长教师的规定:

   ①教师退休前最后一年,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按不低于50%的课时量、满工作量安排工作。

   ②鼓励女高级教师按照新规定工作至60周岁,如果有意愿55周岁申请退休,应于55周岁前一年向学校递交退休申请,学校可以按照不低于50%的课时量、满工作量安排工作。

   对年满55周岁、自愿选择工作至60周岁的女高级教师,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区管校聘”形式统筹安排到更能发挥其传帮带作用的岗位,从事本专业教学工作,并达到标准课时量、满工作量,充分发挥专业引领作用。同时,须参加单位的岗位竞聘,按竞聘结果由学校聘用并确定相应职级,不能履行岗位职责、不服从工作安排或考核不合格的予以低聘处理。

   八、考核结果的应用:

   考核结果作为教职工资格定期注册、专业发展、岗位聘任、职务晋升、培养培训、表彰奖励、绩效工资发放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1、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周期内,教师年度考核结果不合格或基本合格,暂缓进行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注册周期内年度考核每年达到合格及以上等次的方可进行定期注册。

   2、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合格的,对其进行诫勉谈话,限期改进;连续两年被确定为基本合格的,应转岗或接受专门培训。

   3、高标准强化师德考核和应用。年度师德考核结果按两学期师德考核结果之和进行评定;年度内有一学期师德考核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则本年度考核等次定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

   对师德考核不合格的,在职务晋升、岗位聘任、表彰奖励等方面实行一票否决;具有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名师、骨干教师、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师德标兵等称号的予以撤销,且三年内不得参加相关荣誉的评选和教师职称评审;教师违反师德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依据《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给予相应处分。

   ①各级各类评先选优按三级候选人顺次确定人选:师德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且工作考核成绩列入本系列前50%的为一级候选人,一级候选人按工作考核名次顺次确定受奖人;一级候选人数额少于受表彰名额的,按师德考核和工作考核成绩均列入本系列前50%的确定二级候选人,二级候选人按工作考核名次顺次确定差缺名额受奖人;按前两级候选人确定的受奖人数仍少于受表彰名额的,按落选人员的师德考核得分顺次确定差缺名额受奖人。

   ②年度师德考核优秀等次人数按不超过参加考核总人数的30%确定,并命名为“校级师德标兵”。如上级有师德类专项表彰的,则在“校级师德标兵”中按工作考核得分高低顺次确定。

   ③师德考核为优秀等次的优先享受各种学习培训资源,师德考核未列入前50%的,不享受威海市区范围之外的学习培训机会。

   ④师德考核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取消参加各级各类优质课、优课、论文、案例等业务类评选推荐资格。

   4、教师申报评审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必须在任现职以来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且符合相应条件。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且符合相应条件的,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评审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聘任高一级专业技术岗位。

   5、按考核结果核发绩效工资。

   ①对考核合格的教职工,发放基础性绩效工资,并根据考核结果核发奖励性绩效工资。

   ②对考核基本合格的教职工,本考核期按个人考核得分核算应得奖励性绩效工资的30%比例发放实际奖励性绩效工资。

   ③对考核不合格的教职工,本考核期不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次考核期不发放基础性绩效工资。同时,学校可以按工作实际调整其工作岗位,或者安排其离岗接受必要的培训后调整岗位,教师无正当理由不同意变更岗位的,或者虽同意调整岗位,但到新岗位后年度考核仍不合格的,学校有权按照规定程序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合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不在编教职工考核不合格的,直接解除聘用合同,且记入学校外聘教师黑名单,永不聘用。

   ④考核期内病假累计超过1/3学期或事假累计超过20个工作日的,发放本人奖励性绩效工资的70%;病假累计超过1/6学期或事假累计超过10天的,在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核发中,按实际请假天数按核发基数予以扣除。

   ⑤法定假期(如产假)期间,如法定假期在同一学期内超过三个月的,本考核期虽不参加绩效考核,奖励性绩效工资仍按教师人均奖励性绩效工资基数核发;如法定假期在同一学期内不超过三个月的,则按考核结果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

   ⑥对不参加绩效考核的教职工,不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

   ⑦中层领导干部考核期内,因分管工作失职发生重大安全、治安责任事故的,因分管业务工作失误发生罢教、非法集会、群访等群体性事件,造成恶劣影响的,不发放本考核期奖励性绩效工资。

   九、考核申诉及修订:

   1、在考核结果公示期内,如教职工对某项考核不理解或不认可,可直接向本项考核的牵头部门负责人进行询问,部门负责人要给予耐心细致的解释。如教职工得到解释后仍不理解或不认可,可于公示期结束前,向本项考核的牵头部门负责人进行书面申诉,相关部门负责人在接到申诉书后,要立即组织“学校考核委员会”对申诉内容进行仔细审核,并于三日内以“学校考核委员会”的名义给予书面答复,本答复为申诉最终答复。

   2、如根据教职工的申诉内容或考核操作过程反馈,“学校考核委员会”认为本《办法》的相关规定适用不当需予以纠正的,要经“学校考核委员会”全体会议表决同意修订,并议定出具体的修正意见、交全体教职工大会审议通过、上报区教育局审核同意后,方可于本学期教职工考核中予以修改应用。

   考核指标体系:

教师绩效考核细则

一、职业道德(本项10分,由政教处牵头组织考核)

   根据《威海市经区教师职业道德考核测评标准》中的规定,按平时考核与评议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平时考核为扣减分项,无基础分,只要无各类违法违规问题,则不扣分。评议考核分三部分进行:教师评议占4分,学生及家长评议占2分,领导小组评议占4分。

   1、自觉遵纪守法,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政策,切实践行《中小学职业道德规范》和《山东省中小学教学基本规范》,坚决执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拥护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具有先进的教育思想和正确的教学观、学生观、质量观。

   3、不以非法方式表达个人诉求。越级信访、上访或参与集体上访的,参与封建迷信活动和非法传销,受党纪政纪处分或触犯刑律的,该项考核不得分,且不能参与评先选优,其余按照上级有关部门处分的执行。

   4、爱岗敬业,热爱教师职业,具有职业理想和敬业奉献精神,积极参加各级各类志愿服务。认同教师职业的专业性和独特性,注重自身专业发展,积极提升自身专业素养和能力。

   5、关爱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对待每一个学生,重视学生身心发展,在教育教学过程中能循循善诱,以情感人,以理服人,无体罚现象(有体罚或变相体罚行为的本项计为零分)。

   6、维护学生合法权益,保护学生生命安全,尊重学生个体差异,积极创造条件促进学生自主发展。

   7、注重加强师德修养,以身作则,为人师表,举止文明端庄,语言规范得体,衣着整洁大方,要求学生做到的事情自己首先做到。

  8、乐观向上,热情开朗,有亲和力,善于自我调节情绪,保持平和心态。

  9、有团队协作精神,心胸开阔,同志间不斤斤计较,不背后乱说闲话,不做损害同志间团结的事。

   10、利用职务之便,向学生索要或变相索要钱物、私自向学生推销学习资料或其他物品的,情节较轻的每次扣5分;情节严重的本项计0分,并按相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涉违法犯罪的解除聘用合同并送交司法机关处理。

   11、校内吸烟、上课接打手机、上课做私事,每条扣1分。值班教师不能按时到岗的,有失职行为的,每次扣1分。

   12、在与学生家长交往中,不尊重学生家长,工作方法简单,不能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甚至训斥、指责学生家长,受到家长举报,酌情扣2-5分。

注:上述没有直接注明扣分额度的,按学校专项通报或工作简报中的适时通报每次扣1分;其他未明确的需扣分事项或有必要加大扣分的状况,由考核委员会全体会议表决决定;以上各项减分均在师德评议得分的基础上直接减扣。

   二、职业能力(本项15分,由教导处牵头组织考核)(本项可累计,总分不超过15分)

   1、教育素养(10分)

   (各项可累计,但不超过10分,仅限于教育系统内部组织的活动)

   ①教师本人在国家、省、市、区的教研会上交流论文、经验材料或上公开课,按5、4、3、2记分。

   ②教师本人的论文、优质课经教研中心评选认定的,获国家、省、市、区级一等奖的分别记5、4、3、2分;获二等奖分别记4、3、2、1分;获三等奖分别记3、2、1、0.5分。

   其他教育主管部门组织评选认定的论文大赛,按同级同等降1分计算,不分等级的一律按二等计算。如优质课的课件是经学校安排其他教师制作的,从出课人所获分数中扣除20%奖励课件制作教师。

   ③教师本人在国家、省、市级教育主管部门及专业教育学会主办的杂志、报刊(有全国统一刊号)上发表的论文、教案、案例等,记分方法同第一条;在《威海教育》上发表文章计2分,在《教育体育通讯》、《经区教研》上发表论文记1分;

   ④教育系统组织的教师本人参加的各级竞赛,记分方法同第二条。体项目的创作、编排、表演者各占奖分的三分之一,各部分为多人者平均分配。

   ⑤学校布置撰写的教改实验方案、实验总结、论文、案例等,按等级记0.3、0.2、0.1分。

   ⑥学校组织的观摩课,讲课人记0.5分;承担一次外来客人听课任务的记0.5分(教研部门的视导听课不列入考核计分)。

   ⑦教师本人被评为国家、省、市、区级教学能手、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的分别奖10、8、6、4分。校级学科带头人记1分,其它校级荣誉称号记0.5分。被评为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德育工作先进个人、教坛新秀等教育系统内其他称号按同级降1分计。其他政府部门授予的荣誉称号按同级降2分记(各级各类优秀指导教师不在此列)。

   ⑧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类专业性竞赛或考试按等次记分,娱乐性竞赛不记入考核。教师读书活动:根据《师生读书打卡考核细则》每月进行教师打卡情况记绩,学期总成绩按一等1.5分,二等1分,三等0.5分计。担任全校教师某方面业务技能指导教师的,本业务类校内比赛可不参加直接按满分计。

   ⑨教师技能比武:区级教师全员教学技能比武成绩按金奖5分、银奖4分、铜奖3分,其他一等奖为2分,二等奖为1分计。其它学科基本专业技能比武按第二条计。

   2、专业发展(3分)

   ①每学期完成24学分的继续教育任务,计1分。

   ②按要求完成国培计划、省远程研修及市、区级网络研修等脱产培训与进修学习任务,计1分。

   ③校课程资源开发按每大项1分计,多人参与的按平均分计入个人考核。获国家、省、市、区各级奖励的按教育素养项第二条计。

   3、团队合作(2分)(本项下不保底)

   积极从事集体教育教学研究,不断反思和改进自己的教学实践;积极参加学校、区教研中心及上级教研部门组织的各类教育教学研训活动;积极参加听评课等教研活动,理论水平高、评价抓点准、反思能力强。本项为教研组捆绑考核,由教导处负责按实际情况组织考核。

   ①依据教师参与教研、各类材料的上报情况及各种活动的效果,分三档计分,一等2分,二等1分,三等0.5分。

   ②教研组不组织或不认真组织教研活动,全组每人每次扣0.5分。

   ③教师个人无故不参加教研组组织的教研活动每次扣0.5分。

   ④无故不参加学校、区教研中心及上级教研部门或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专业培训、网络研修、继续教育及其它活动,每次扣2分;迟到、早退的按每5分钟扣0.1分核计;不遵守会场组织纪律的,每次扣0.5分。

   三、工作表现(本项40分,由教导处牵头组织考核)

   1、工作量(20分)(本部分总分不得超过20分)

   (1)课时工作量(15分)。(本项累计不超过15分)

   根据区教育体育处关于工作量计算方法的意见:考虑学科差别,给各学科设定课时系数,以思品、音体美、地方及校本课程等学科课时为系数1,按科学和英语1.1、数学1.2、语文1.3的系数比例核算各学科课时。

   ①教师标准课时工作量的计算方法:每位教师每周课时按系数折算后,乘以本学期周数为本人本学期课时数,全校教师的学期课时数之和为全校学期总课时数,按任课教师人数进行平均求得结果为我校教师本学期标准课时工作总量。

   ②个人课时工作量:教师学期实际课时数达到学校标准课时工作量的记10分,超出标准课时的按每五节课加0.1分的比例计入工作量,不足标准课时的按每五节课扣0.2分的比例计入工作量。

   ③教师退休前最后一年内,经本人申请学校同意工作量给予适当照顾的教师,可按满工作量计算,但个人所承担教学工作量不得低于标准课时工作量的一半,否则按实有工作量进行考核。如实际工作量超过学校标准课时工作量的,按实际工作量记。

   ④法定假期在学期内不超过三个月的,按学校标准课时工作量计入个人学期工作量。

   (2)其它工作量(5分)

   ①按照教育部《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的要求,班主任工作量按本校教师标准课时工作量的一半计入个人工作总量(本条不受课时工作量上限规定的限制)。少先队大队辅导员、部门负责人、报账员按班主任工作量计;部门负责人兼任其它工作的按最高计分项计算工作量,不重复计算工作量。

   ②担任处室干事、校产总管理员、档案管理员、图书管理员、常规督察员、文印工作的按每周5课时计入工作量。

   ③担任教研组长、第八类校产管理员、学籍管理员工作的按每周2课时计入工作量。

   ④担任网络维护员、网站管理员、仪器室管理员、教师教学基本功辅导员的按每周1课时计入工作量。

   ⑤担任的田径队、乒乓球队、合唱队、舞蹈队等校级专业社团指导教师任务,在确实保证每日训练的情况下,按每周5课时计入工作量;周末及假期训练在事先向教导处报备的情况下,按每半天4课时的标准核计工作量。晚托责任教师按每班每天1课时计,多人共同负责一班的按平均分课时计入个人工作量。

   ⑥担任教师考核委员会成员的按每周1课时计入工作量。

   ⑦担任妇委会工作的每学期按5课时计入工作量。

   ⑧各室教学用设备、音体美器材等由各班主任和学科任课教师进行管理使用,不计入工作量。

   ⑨兼任教师工会组织成员、担任学校各类活动领导小组成员的不计入工作量。

   (3)加分

   代课按每课时0.05分计,被代课老师扣除相应分值。代班主任按每天0.1分计,被代班主任三天之内不扣分,超过三天的扣除相应分值。

   注:代课以教导处统计为准,代班主任以政教处统计为准,公派外出的老师只给代课或代班主任老师加分,不扣分。

   2、工作纪律及考勤(本项为奖惩项,上不封顶下不保底)

   ①对学校布置的各项任务没有特殊原因而拖延时间的,每拖延一天扣0.1分,超过两天的按拒不执行领导布置的任务扣2分计。

   ②教师上班、例会、上操、集会每迟到(半小时以内)一次扣0.1分,无故不到扣1分。

   ③不按时完成值日、不按时参与值班的每次扣0.5分。

   ④无特殊原因不参加学校组织的集体活动(如各种义务劳动、业务培训、节目排练、各种组织活动等,旅游类除外)每次扣2分,请假扣0.5分。

   ⑤工作时间搞娱乐活动(如看小说、上网游戏、打牌、下棋等)每次扣1分。

   ⑥学校安排的时间长(一周以上)、任务重、付出大的正常工作以外的临时性工作,视其时间长短、工作强度大小和效果好坏酌情加1—3分(本项需校行政办公会提议、绩效考核委员会审议后方可加分)。

   ⑦法定假期内提前上班的,每个工作日加0.1分。

   ⑧上课迟到、下课提前、中途脱岗、拖堂严重的每一次扣1分,课中接打电话或长时间接待客人弃学生于不顾的每次扣2分,因未尽到安全教育管理或保护职责而导致学生发生伤害事故或因未尽到救护责任而致学生伤害加重的每人次扣5分。

   ⑨正常工作时间请假(包括事假和病假),学期累计不超过1天的不扣分,超过1天的每节课扣0.1分(每天按8节课计);未经请假私自出校的扣5分;未经请假超过一节课时间未到校到岗的视为旷工,旷工一节课扣0.5分,旷工超过半天的每天扣5分。女教师哺乳期内享受的每天一小时哺乳假不计入工作时间请假。

   请假要按要求向相关领导申请,且到教导处填写请假单、调课单,返校后要及时销假,不及时销假的视为假期自动延续;未填写请假单的视为未请假私自出校;请假时间到期未续假且未返岗的,视为旷工;请病假需出具相关证明,半天以内的需出具医生开出的处方,超过半天的需出具正规医院开出的诊断病历,患急病的可先口头请假但销假时必须出具诊断病历,不能出具病历的视为事假。

   上级通知的外出培训学习,学校同意安排的参训教师要于学习前将课调好,并到教导处填写调课单;非上级通知的培训学习,教师个人自主参加的,如果在工作日内,需向相关领导申请,学校同意后自行调好课,并到教导处填写请假单、调课单。外出学习期间由于参训教师没有落实好调课造成的空课现象,该外出参训教师每空一节课扣0.5分,且空课期间出现的任何问题责任由参训教师承担。

   ⑩学期内出满勤的加奖1分。

   3、德育工作(5分)

   ①根据《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全员德育考核办法》,教师需履行全员育人职责,结合学科特点在教学活动中实施德育,能按照要求积极完成学校组织的相关活动,按时上交资料,不能按时完成相关工作的每人次扣0.5分,无正当理由不完成的每次扣2分。

   ②担任学生成长导师,尊重学生个体差异,能根据学生特点,引导学生健康成长,并按照学校要求完成相关任务,不能按照要求完成工作的每次扣0.5分。

   ③加强家校沟通,按照学校要求开展家访活动,按时保质保量地上交家访记录表,不能按照要求完成的每少一人次扣0.1分。

   4、教学活动(15分)

   ①备课(6分):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检查结合,检查结果记入考评。一等6分,二等5分,三等4分。教师教案重在教学思路、教学设计,要体现学科德育渗透,并有自己的思考和创新,要重视教后反思。

   ②正规作业(3分):一等3分,二等2分,三等1分。(作业要求:能按进度完成规定的作业量,每少一次扣0.5分;学生书写认真美观,教师批改仔细、及时,作业本数量要足,每少于学生数一份扣0.1分;家庭作业不超时、不超量,超时超量引起家长和社会不良反映的,每发现一次扣1分)。无正规作业的按有正规作业教师的按最低等计绩。

   ③教师听课(3分):一等3分,二等2分,三等1分。五年以下教龄的教师每学期需听课30节,五年以上的听15节,完成规定听课节数的记3分,每少听一节扣0.5分。有抄录听课笔记现象的,每课扣0.5分。

   ④业务笔记(3分):一等3分,二等2分,三等1分。每位教师笔记每学期不少于5000字,且必须有结合自己教学实际的学习心得体会,心得体会少于五次的每次扣0.1分。

   5、信息宣传:(本项为奖惩项,无基础分)

   教师每人每学期须完成信息宣传任务10分(按教育局定标准得分),每多1分奖考核分0.1分,少1分扣0.1分,最高奖不超过2分。

   四、育人效果(本项35分,由教导处牵头组织考核)

   1、教学业绩(30分):(本项按期末检测计绩,得分最高不突破30分,最低不突破0分)

①有检测科目的教师,教学业绩按期末检测结果,实施“纵向+横向”动态考核,旨在按学生进步或退步的幅度评价教师学科教学的状况。纵向——指以本班学生上学期期末检测结果与本学期检测结果对比;横向——指与学区其它学校学科平均检测结果对比。

   具体计算方法:以本班本学科上学期期末教学检测结果与学区内其它三校本学科同期检测结果的平均数对比的差为考核基数,将本学期检测结果与学区其它学校同期检测结果的差与考核基数对比,以25分为基础分,多加少减。

   一年级第一学期以本班本学科检测结果同学区其它学校同期检测结果对比的差,多加少减;第二学期实施“纵向+横向”的动态考核。

   ②无上级统一检测科目的:按评议和学科考查两部分计分。评议占15分,其中教师对其课堂教学评议占10分,领导小组评议占5分。学科考查占10分,由教导处制定具体考查方案,由教职工绩效考核小组负责对其所教学科按班级进行抽查。不能进行学科考查的,直接计评议得分,其中教师评议占15分,领导评议占10分。

   ③既担任考试学科又担任非考学科的教师,教学业绩计算方法为只看考试学科业绩。

   ④担任多个考试学科的教师,各学科业绩累计平均为个人教学业绩。

   ⑤由于其他教师产假或其它原因导致需短期代课的,学校安排临时性兼任考试学科的教师,所兼任学科检测情况不列入本人的教学业绩考核。

   ⑥他人代课超过半学期的,期末检测情况不计入个人绩效考核;自己授课超过半学期的,计入个人考核。

   2、 学生成长(5分)(各项可累计,但不超过5分,仅限于教育系统内部组织的活动或教育局牵头组织参加的政府其它部门组织的活动)

   ①教育系统组织的学生参加国家、省、市、区级选拔性竞赛获一等奖的,指导教师记5、4、3、2分;二等奖记4、3、2、1分;三等奖记3、2、1、0.5分。

   ②区级团体项目竞赛(运动会)第一、二名奖指导教师(主教练)5分,第三、四名奖4分,第五、六名奖3分以此类推,第七、八名奖2分,第九、十名奖1分,以后不予奖励(本规定仅限于目前学校的设施条件,待条件改善后添加罚则);教练组其他成员奖励分数为主教练的80%。区级乒乓球比赛各单项冠、亚、季军另外分别记2、1.5、1分,其它组委会设置的名次奖每项计0.5分。(乒乓球团体赛按单项计,区级组织的其它体育竞赛照此执行)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全区性体育、文艺类竞赛(或汇演)未经学校同意不参加的,每次扣相关教师3分。

   ③其他政府各部门组织的竞赛或社会组织的竞赛需征得学校同意后参加,分别按上述标准减1分计。

   ④各级专业委员会、协会等专业类社会团体组织的学生竞赛,经学校同意后参赛获奖的按第①条标准减半计分。

   ⑤学生在各级各类报刊上发表习作,每篇指导教师记0.2分。

   五、考核结果的确定:

   1、绩效考核等次的确定:教师考核按得分情况分三个等次,按本系列参加考核人数3:4:3的比例确定各等次名额。

   2、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发放:按绩效考核等次核发奖励性绩效工资,最高档与最低档差距不少于每月100元。

   3、特别规定:

   A.女教师年龄超过50周岁(含50周岁)、男教师年龄超过55周岁(含55周岁)的,在参加学校组织的教师系列工作单项考核的情况下,参加的考核项目可享受全体教师本项考核得分的平均数;个人亦可要求按实际考核得分计绩。

   B.符合以上规定的教师,同样适用“总则”中“相关规定”中的各项条款。

班主任绩效考核细则

(本部分由政教处牵头组织考核)

   为认真贯彻和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班主任队伍职业化发展,使班主任工作管理进一步科学化、规范化,提高班主任工作水平和业务理论素养,发挥班主任在班级教育管理中的主导作用,充分调动班主任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促进班级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并为班主任评优及发放班主任奖励性绩效等提供依据,依据《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特制订本方案。

   一、考核的方式

   按学期内班级常规管理、班级工作实绩、班主任常规工作、奖励四部分进行考核。

   二、考核细则

   (一)班级常规管理(40分)

   实行平时考核、期末汇总的方式:每月按百分制进行考核,学期末将各月分数进行汇总后进行折算。

   1、卫生(8分)

   ①教室及卫生区要坚持一日两清扫(早、午各一次)制度,不按时打扫的每次扣1分,打扫不净的扣0.5分。

   ②教室内物品保持干净、整齐,如窗台、讲桌、书架、门窗玻璃、黑板槽、墙面、地面等,发现一处不整洁扣0.5分。

   ③桌凳要摆放整齐,从窗外看桌椅在一条线上,没有摆放的扣1分,摆了但仍有少数桌椅不到位的扣0.5分。

   ④厕所、卫生间打扫及时、干净,发现未及时清理的扣所在班级1分。

   ⑤书包、桌箱保持干净、整齐,脏乱差的每人次扣0.5分。

   ⑥学生注重仪容仪表,勤假指甲,穿戴整洁,违者每人次扣0.5分。

   2、纪律(8分)

   ①每日进校需排队行走,有不按秩序排队行走、疯跑、大声喧哗行为的每人次扣0.5分。

   ②遵守作息时间,迟到或早到的每人次扣0.5分,无故旷课的每人次扣1分。

   ③课间应到操场进行活动,上下楼梯要靠右行,在走廊行走要轻声慢步,在教室要保持安静,严禁追逐、喧闹和不讲卫生等不文明行为。凡发现在教室、走廊、楼梯举止不文明者或违反规定的,每人次扣0.5分。

   ④在春、秋、冬季规定时间内每日佩戴红领巾,违者每人次扣0.1分。

   ⑤学生在校园内随地乱扔垃圾的,每人次扣1分。

   ⑥学生说脏话每人次扣1分,有打架的、破坏校园内公物的,在教室、走廊、厕所的墙壁上乱写乱画的, 视情节每人次扣1—3分。

   ⑦在楼道、走廊里踢毽子、跳绳、打球的,每人次扣0.5分。

   ⑧每周升旗及国旗下讲话时各班队伍要做到安静、肃穆,有喧哗、嬉闹的每人次扣1分,若有不戴红领巾的每人次扣0.5分;每天早上国歌响起时,全体学生需放下手中的任务,保持肃立或面向国旗敬礼,违者每人次扣0.5分。

   ⑨每个学生都要爱护公物,不攀折学校的花草树木。对拿公物打闹、乱踩桌凳、攀折花草树木、破坏学校设施者,在课桌椅上乱涂、乱画、乱刻的,每人次扣1分。对学校设施造成损坏者,必须照价赔偿。

   ⑩午睡期间学生午休秩序好,午睡过程中有大声喧哗、嬉闹的每次扣0.5分。每无故缺勤1人扣1分。

   ?晚上放学时,各班级路队排列有序,可诵读经典,路队纪律乱的班级每次扣1分。

   ?乘坐公交车回家的同学,可提前到大门口排队行走,如在等车途中不遵守路队纪律,每人次扣0.5分。

   ?每日托管学生要遵守托管秩序,按时参与托管活动,活动中有私自外出玩耍或打闹的,每人次扣0.5分。

   ?晚上放学要关好门窗、切断电源,保护学校公物设施的安全,违者每次扣1分。

   3、两操:(8分)

   (1)课间操:

   ①大课间活动时各班要能做到:快、静、齐。

楼上的班级在课间操的时候需要排好队且须由班主任老师在前面带队有秩序的下楼,要谦让,不要拥挤,否则扣1分。上下楼梯的时候不准跑、喊叫,站好队伍后,保持队伍的相对安静。追逐乱跑的、吵闹的每人次扣0.5分。学生做操杂乱、不整齐的扣2分,学生有说话不认真做操的每次扣0.5分。

   ②无故躲在教室不出操的每人次扣0.5分,若生病等原因不能做操的要提前写假条,并到政教处请假。

   ③无故不出操的扣班级1分。

   (2)眼保健操:

   ①眼操时间必须认真、规范地做眼操。发现班级秩序不好或有无故不做眼操的扣1分;学生随意讲话或打闹的,每人次扣0.5分。

   ②眼操结束后,迅速站好队安静而有秩序地靠右边下楼梯。秩序混乱的扣1分。

   4、午餐(8分)

   ①上午第四节课结束后,在校用餐学生要马上到教室门口站队,并保持安静、有序地进入餐厅,带队混乱每次扣0.5分;

   ②就餐过程中学生要时刻注意就餐纪律,营造安静的就餐环境,就餐中聊天说话者每人次扣0.1分。

   ③开展“光盘行动”、文明就餐,就餐过程中要注意就餐礼仪,班主任要及时制止学生不文明行为、大声喧哗、打闹行为,违者每人次扣0.5分。

   ④就餐结束后,要将餐盘、桌面清理干净,不按要求落实者每人次扣0.5分。

   ⑤就餐结束后,要排队离开餐厅,不排队、疯跑者每人次扣0.5分。

   5、写字(4分)

   ① 写字、口算比赛(2分)。学校举行的写字比赛,按同年级各班平均分比赛次数的平均值分为一二三等奖,一等奖1分,二等奖0.8分,三等奖0.5。口算比赛同上。

   ②常规写字(2分)。根据平时检查的写字情况记入班级考核。写字铃声响,按时开始练字。没有教师指导的扣0.5分,学生没有按秩序练习书写的扣0.5分。

   6.习惯(4分)以督查的检查记录成绩计入班级考核。

   (二)班级工作实绩(40分)

   班级常规工作实绩考核分为教学业绩和比赛活动两个方面。

   1、教学业绩(30分)

   教学业绩按期末检测结果,实施“纵向+横向”动态考核,按学生进步或退步的幅度评价班级教学的状况,计算方法同教师“教学业绩”考核。各科教学业绩以班级任课教师在教师考核中本班教学业绩的得分为标准,各科相加为本班级教学业绩得分。

   2、各类竞赛活动(10分)

   学校组织的各种比赛活动分等次计分,一等2分,二等1分,三等0分。

   (三)班主任常规工作(20分)

   1、能及时制订本学期班主任工作计划并按时上交者得0.5分,迟交者扣1分,不交者扣2分。

   2、能认真组织好间周一次的班队活动课,每学期不得少于14次,班队活动课时间不得少于40分钟,要求班队活动课有主题、有内容、有教案。未举行者扣1分,未按时上交教案者扣1分。(以学校检查和班队活动记录为依据)

   3、加强家校联系,做好学困生的思想转化工作,按照要求做好家校沟通,按规定次数填写好班级电话寻访记录、家校联系卡,每少一人次扣1分。

   4、班主任要充分发动家委会作用,创新开展家校工作。逐渐使家校工作由沟通到合作,有合作到智慧引领,逐步实现家校共赢的局面。此项内容根据学校每学期安排内容折算打分。

   5、每周一的升国旗仪式,能认真组织学生参加并做好纪律严明、秩序井然,缺一人次扣1分。(以值日生检查为依据)

   6、每天晚放学时,班主任必须将托管学生与托管教师做好交接,并在托管本上签字,班主任无故不到位者每次扣1分。

   7、能做好对班干部的选拔、培养和指导工作,经常了解班风、学风情况。每周组织1次班级学生干部会议,每缺一次扣2分。(以班干部会议记录为依据)

   8、能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学校举行的各项集体活动。布置的工作完成不到位的扣1分。在组织的各项活动中不参加的班级一次扣2分。

   9、能按时参加学校组织召开的班主任会议,作好记录。每迟到或早退一次扣1分,缺席者扣2分,不作记录扣1分。(以学校常规检查和会议记录为依据)

   10、学期结束前,能及时撰写班主任工作总结,并按时上交者得0.5分,迟交者扣1分,不交者扣2分。

   11、能科学、规范管理班级,无重大违纪违法现象发生。如果发生重大违纪违法现象,出现安全事故的扣5-10分(视情况严重程度)。

   12、认真写好班主任手记,每周至少2篇,每少一篇扣1分。政教处进行不定期检查,期末由考评小组进行综合打分。

   13、班主任按照学校要求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晨午检检查,做好安全教育记录、晨午检记录、学生出勤记录、消毒通风纪律,检查时每一项未完成扣1分。

   14、充分利用威海市校园安全教育平台积极开展相关教育活动,按平台统计得分进行折算。

   15、学生在校发生安全事故后,班主任应及时向办公室报告并做好现场应急处置,若迟报、瞒报扣5分,若因处置不当而导致学生伤害程度加重扣10分。

   16、班级其他需上交的材料每次迟交者扣0.5分,不交者每次扣1分。

   (四)奖励(5分)(本项为格外加分,可累计,但总分不超过5分)

   1、学生获得国家、省、市、区各种荣誉称号,所在班级分别记5、3、2、1分。

   2、班级支持少先队的建设,在各类少先队评比、文明中队创建中荣获优秀中队的省级3分、市级2分、区级1分。

   三、考核结果的应用

   1、考核等次的确定:班主任绩效成绩按实际考核分数分三个等次,按照考核人数3:4:3的比例分档。

   2、考核结果的运用:

   ①班主任考核结果作为班主任专业发展、岗位聘任、职级晋升、培养培训、表彰奖励等工作的重要依据,各级各类评先选优在达到师德考核要求的基础上,按考核排名依次确定获奖人选。

   ②班主任考核结果作为实施班主任津贴发放的主要依据。

   ③对不参加绩效考核的班主任,不发放班主任津贴。

   3、班主任津贴的核发:按班主任绩效考核实际等次核发班主任津贴,等次间差为每月不少于20元。

   三、其它规定:

   ①班主任绩效考核只针对学期内实际担任班主任职责的教师进行,因各种原因不再承担班主任职责的,自离职(班主任职位)之日起不再进行班主任绩效考核,也不再参与班主任津贴的分配。

   ②班主任绩效考核以班级为单位进行,学期中途因特殊原因更换班主任的,班主任津贴按本班考核结果核算,再按两位教师分别担任班主任工作时间的长短比例进行分配。

中层干部绩效考核细则

(本部分由校长室牵头组织考核)

   一、职业道德(10分)

   参照《教师绩效考核细则》中“职业道德”的执行。

   二、职业能力(20分)

   1.教育素养(10分)

   参照《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办法》中“教育素养及专业发展”的执行。

   2. 管理能力(10分)

   ①模范地履行岗位职责,有开拓创新精神,工作计划性强,善于抓重点,能及时协助校长完成好校长目标责任制中的各项任务,对各项工作能及时地进行实事求是的总结。

   ②在工作中能主动向校级领导请示、汇报,有解决问题的方法和处理问题的方案,指导、督查措施得力,处理问题及时果断,善于经常反思自身不足,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③能与其他部门协调工作,主动研究相互交叉和需要相互配合的工作,需要共同协商解决的问题,不扯皮、不推诿。能及时解决好部门内部矛盾,在职权范围内矛盾不上缴。

   ④经常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掌握所负责工作的第一手资料。能引导师生为学校的发展尽心尽职做好本职工作,调动师生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工作效率高,能在学校领导任务下达的时限内,按时、保质完成工作任务。

   以上各项工作每有一项落实不到位扣1分。

   三、工作表现(20分)

   1.工作量(10分)

   ①教学工作量:

   教学工作量=学科系数×周课时数。

   学科系数:语文1.3  数学1.2  英语、科学1.1  音体美及其他1.0。

   教学工作量须达到《关于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中兼职从事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教师推荐评审职称有关问题的通知》(威人社办发〔2013〕80号)规定中教学(课堂教学)工作量必须达到规定标准。

   ②管理工作量:

   各处室主任、主持部门工作的副主任按每周10课时计;部门副主任按每周8课时计。

   确定中层干部的周总课时数(按工作量折算后)

   周总课时数=学科系数×周课时数+管理工作量

   周总课时数达到教师标准课时量为满工作量,即10分,每周超出(减少)1课时的加(减)0.4分。

   2.考勤(10分)

   参照《教师绩效考核细则》中“考勤”的执行。

   四、工作实效(50分)

   1. 教学业绩(10分)

   参照《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办法》中“教学业绩”的执行。

   2.管理效果(40分)

   ①按教育局对学校进行的综合等级评价实际情况,对各中层干部所具体承担工作进行实绩考核。

   ②上学期,以区教育局对学校所做的适时工作通报为依据,教育局对学校某项工作进行了奖分或扣分,所奖或所扣分数直接计入具体负责该项工作的中层干部工作实绩考核。

   ③下学期,以区教育局对学校所做的综合等级评价学年最终结果为依据,将教育局对学校各项工作进行了评估与分管中层干部直接挂钩,教育局所扣分数即为从中层干部工作实绩总分中扣分的依据。

   ④分管工作无漏项、临时性工作按时完成,每有一次漏项,扣0.4分。

   五、奖励

   分管工作得到上级主管部门通报表扬或推广的,按国家、省、市、区级别分别奖10、8、6、4分。

   六、考核结果的确定

   1.考核等次的确定:

   ①按考核成绩分为两个等次,如总人数为偶数则一、二等名额按5:5设置,如为总人数为奇数则在5:5的基础上按一等少于二等的要求设置。

   ②具有教师职称的中层以上干部,必须按有关规定担任一线教学工作,不担任教学工作或课时量达不到上级要求的不能被评为一等。

   2.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发放:按考核等次发放,等间差每月不少于20元。

   3.因年龄原因不再担任中层以上领导职位的,承担一线教学工作的,在参加教师考核的情况下可享受全校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平均数;个人要求按考核成绩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可列入教师系列参与考核并按考核成绩核发奖励性绩效工资。根据身体情况或学校工作实际安排,不承担一线教学工作的,列入工勤人员考核,根据考核等次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

工勤人员绩效考核细则

(本部分由办公室牵头组织考核)

   一、考核的方式

   工勤人员考核分“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进行,每项分数20分。

   1、“德、能、绩”三个方面的考核以民主评议为主,由教师评议占60%、领导评议占40%的比例组成。

   2、“勤”按实际出勤情况进行考核,具体标准同教师绩效考核中“工作态度与出勤”一项的相关规定。

   3、“廉”的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制,凡出现在工作中收受回扣、私吞公物、贪污公款等违法乱纪行为,即取消本学期绩效考核资格,并按情节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发放标准

   根据《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义务教育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办法(试行)》 “工勤人员平均奖励性绩效工资不得高于普通教师(不含班主任津贴)平均奖励性绩效工资的80%” 的规定,按教师平均奖励性绩效工资数的80%提取工勤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按上述方案进行考核发放。

附  则

一、本《办法》需经全体教职工大会审议通过,并报区教育体育处审核通过后生效。

二、本《办法》自本学期施行,未尽事宜由学校考核委员会议处。

三、本《办法》由学校考核委员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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