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2371000778428812N/2024-03104 | 文号: |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单位: | 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南路小学 | 发文时间: | 2024-10-3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南路小学职称评审推荐办法 |
||
|
||
|
||
根据《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威海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一)职称评审推荐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侯军秀(党支部书记、校长 高级教师) 副组长:徐华(专职副书记 高级教师) 组员:王威(校长助理 高级教师)、邹晓娜(教导处副主任 中级教师)、沙伟(总务处副主任 中级教师)、王贝贝(政教处副主任 中级教师) (二)职称评审推荐委员会 成员由中层干部、教研组长、骨干教师以及一线专任教师的代表共11人组成,其中一线专任教师不少于2/3,由推荐工作领导小组提前半天确定人员。 (三)专家委员会 专家委员会成员:侯军秀(高级教师)、徐华(高级教师)、 王威(高级教师)、林晓静(高级教师)、林晓毅(高级教师) (四)回避制度 学校职称评审推荐工作领导小组、职称评审推荐委员会、专家委员会在职称评审推荐时实行本人及直系亲属回避制度,因回避产生的差额人选由所在处室递补。 二、岗位设置与拟推荐情况 全区教育系统实行岗位统筹,我校高级拟推荐1人,中级拟推荐3人;初级不设推荐名额限制。 三、推荐范围 参加本次职称申报的人员为具有符合相应职称评审条件的我校在编在岗教师,购买服务人员符合参评条件也可自愿申报。 四、推荐申报职称程序和方法步骤 (一)推荐程序 个人自主申报、领导小组审查报名资格、公示报名人员名单、统计荣誉奖励级别与数量、模拟试讲、民主评议、推荐委员会考察评议、专家委员会复核、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公示推荐人选、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区教育体育服务中心。 注:个人自主申报材料时,需一次性上报所有材料,不受理补报的获奖证书、发表的论文等各种材料。论文及著作发表出版时间、成果及受奖公布时间等截止到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不受理各种用稿证明、复印件以及电子刊物。 (二)方法步骤 1.资格审查 申报人须提供相关证件原件,包括: Ⅰ类: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聘任文件、任职年限、师德考核证明、年度考核证明、综合荣誉证书、发表论文(包括刊物原件、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正规刊物查询结果证明、“中国知网”、“万方数据”全文检索后的查询结果证明)。 Ⅱ类:继续教育学分认证书、教学类获奖证书、教研类获奖证书、课时量证明、担任班主任(含副班主任)或少先队辅导员证明(含2024年8月31日之前的社团辅导员证明)、公开课(含校级)、示范课、观摩课、经验交流、专题讲座等证书。 办公室负责审核Ⅰ类所列材料或开具相关证明,教导处负责审核Ⅱ类所列材料或开具相关证明,审核负责人要签字确认,确保所有材料真实、准确。 严格落实职称申报评审个人诚信承诺制,申报人对本人申报行为负责,承诺申报材料真实、准确、合法、有效,并在《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诚信承诺书”栏目签署本人姓名,严禁他人代签。 2.荣誉与获奖统计范围说明 (1)任现职以来获得县级及以上表彰及资质评定情况。(限报3项) 专业荣誉:省、市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区市级及以上威海名师、名校长、名班主任、名课程团队主持人、名课程团队骨干成员、齐鲁名校长、齐鲁名师、特级教师、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师德标兵、德育先进个人; 县级及以上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课堂教学获奖、教科研先进个人,省级及以上培训中获得过国家级与省级培训专家(或工作坊主持人)、地市级课程专家(或工作坊主持人)。 对参加市教育局组织的国家级、省级教师培训(含远程研修)连续2年(次)被评为优秀研修组长、优秀指导教师和优秀管理员的,在职称评聘和各种考核中按市级优秀教师对待;连续2年(次)被评为优秀学员的,按县级优秀教师对待。 非专业荣誉:区市级及以上人民政府及其人社、教育部门批准的综合表彰奖励。 民间组织和社会团体等奖励不予受理。 (2)代表性研究和业绩成果情况。填报“教案”“课题”“教学成果”“专著(教材)”“理论文章”“转载文章”。(限填3项) 填报的论文、著作教材及作品要求在国家正规刊物上发表,以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正规刊物查询结果和“中国知网”、“万方数据”全文检索后的查询结果证明为准;核心期刊的认定,参照国家相关认定标准。 可以填报:区市级及以上教育科研创新成果奖、市级与省级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市级与省级以上教学成果奖、市级与省级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已结题课题;教研获奖论文等教研工作方面的获奖情况;县级教育部门评价认定的优秀教案;论文、著作、教材等。优质课、优课、优质课程资源、微课、一师一优课、特色课程、优秀案例等。体育、美育教师参照教师执行鲁政办字〔2021〕136号文件精神执行。 (3)任现职以来展示公开课、示范课和观摩课、经验交流、讲座情况。(限填5项)。 范围:校级、县级、市级、省级、国家级。 (4)支教经历 任现职以来,有援疆援藏援青及扶贫协作重庆支教经历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3.教学述评 中级以上教师需进行现场教学能力考核评价,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现场现场教学能力考察。考察形式为模拟试讲,提前30分钟公布课题名称,模拟试讲时间不超过10分钟。 4.复核审议 由专家委员会根据申报人的资格审查、荣誉奖励、考察评议排序结果等情况进行审核评定,形成推荐意见,提交至领导工作小组。经领导工作小组审议通过后,确定最终的推荐人选。 5.公示与上报 在全校范围内公示职称申报的推荐结果(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经区教育体育服务中心职称评审监督举报电话:5916258 海南路小学职称评审监督举报电话:5960891 五、岗位职责、任职条件 (一)岗位职责 1.正高级教师岗位职责(四级岗位) (1)具有本岗位必需的理论知识与实践技能和从事科学技术工作的能力,独立胜任本岗位工作,经同行评议,工作经验丰富,效果好。 (2)每学年均完成学校规定的本岗位工作任务。 (3)能够引导本岗位或学科建设,特别是能利用多种形式指导本岗位或学科人员的专业发展。能积极承担并胜任学科的组织和领导工作。 (4)在指导、培养青年教师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5)具有主持、指导和引领一定区域或本学科领域内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和水平。 2.高级教师岗位职责(七级岗位) (1)具有本岗位必需的理论知识与实践技能和从事科学技术工作的能力,独立胜任本岗位工作,经同行评议,工作经验丰富,效果好。 (2)每学年均完成学校规定的本岗位工作任务。 (3)能够引导本岗位或学科建设,特别是能利用多种形式指导本岗位或学科人员的专业发展。能积极承担并胜任学科的组织和领导工作。 (4)在指导、培养青年教师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5)在教研活动中起主导作用,主动承担教研课题。 3.一级教师岗位职责(十级岗位) (1)积极履行育人职责,将德育教育融入课堂教学,引导学生养成良好行为习惯,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 (2)承担学校安排的学科教育教学任务,确保学生的学业水平普遍达到教育质量要求。 (3)积极参与教学研究工作,在高水平教师指导下对教育教学进行自我反思和评价。 (4)关注每个学生的全面发展,与学生家长沟通良好。 4.二级教师岗位职责(十二级岗位) (1)热爱教育事业,爱岗敬业,注重教书育人,积极参与各项素质教育实践活动。 (2)道德高尚,严于律己,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尊重学生人格,关爱学生,营造良好师生关系。 (3)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认真完成学校各项工作任务。 (二)任职条件 基本条件 1.师德考核。师德考核不合格者实行一票否决制。 2.继续教育学时。任期内近五年每年度继续教育要完成90学时,其中公需科目30学时,专业科目60学时。 3.课时量。符合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兼职审批要求的中小学校级正职不得低于省定课时量标准的三分之一,且每年听课不少于40节;校级副职不得低于省定课时量标准的二分之一,且每年听课不少于80节;学校研究确定兼职管理工作的专任教师不得低于省定周课时标准的三分之二。在教育教学一线从事教学工作,担任班主任或中层以上领导,近五年课时量须达到省定周最低课时量的三分之二以上,普通教师近五年需达到省定周最低课时量12节。 4.年度考核。晋升正高级、高级教师职称的,近五年年度考核必须为合格以上等次;晋升一级教师职称的,近四年年度考核必须为合格以上等次。 5.申报正高级教师体现培养教育家型教师政策导向,要具备“在县(市、区)或更大范围内有较大影响,公认为教育教学领军人物”等申报条件。 6.教学实绩长期较差教师不得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称。 7兼职情况。如实填写如“校长”、“副校长”、“书记”、“副书记”及学校中层干部等职务和任现职时间。所有兼职人员同时上传《兼职审批表》,并按照管理权限逐级盖章。 8.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参加评审: (1)职称评审时提供虚假材料被通报未满5年的;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3)取保候审或正在接受组织或纪律审查期间的; (4)其他不符合职称评审规定的。 任职资历及其他条件 1.正高级教师 基本任职条件:符合《山东省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基本标准条件》要求;按照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有关规定执行,应具备准入相应的执业资格;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和师德考核均为合格以上;身体健康,能全面履行本岗位职责,主动承担教研课题;符合学历和任职年限要求;在教学管理或科学研究管理方面具有组织领导能力;达到省定最低标准课时量。 2.高级教师 基本任职条件:符合《山东省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基本标准条件》要求;按照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有关规定执行,应具备准入相应的执业资格;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和师德考核均为合格以上;身体健康,能全面履行本岗位职责,完成规定的教学或教研工作任务;符合学历和任职年限要求;在教学管理或科学研究管理方面具有组织领导能力;达到省定最低标准课时量。 3.一级教师 基本任职条件:符合《山东省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基本标准条件》要求;按照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有关规定执行,应具备准入相应的执业资格;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和师德考核均为合格以上;身体健康,能全面履行本岗位职责,完成规定的教学或教研工作任务;符合学历和任职年限要求;较熟悉所教学科的教学内容及相关要求,能胜任所教学科的教育教学工作;达到省定最低标准课时量。 4.二级教师 中小学教师初级职称不再组织评委会评审,采取考核认定方式取得。符合山东省中小学二级教师、三级教师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人员,由用人单位和教育行政部门对其德、能、勤、绩、廉进行考核认定,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准备案后,发放相应职称证书。 六、聘用期限 2024年度威海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通过人员,聘期自评审通过之日起聘任,聘期至2025年12月31日。 七、工作日程 1.制定实施办法 10月16日制定教师职称评审推荐办法,并召开支委会讨论。 2.全体教师会审议 10月17日,召开全体教师会,对本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有关政策进行解读,并审议《海南路小学2024年度职称评审推荐办法》。审议通过后,报区教育体育服务中心审核,审核通过并经公示无异议后组织实施评审推荐工作。 3.自主申报 10月17日晚9:00前完成自主报名,逾期视为主动放弃。 4. 资格审查与证书核验 10月21日4:30之前,参评教师分别将需查验的材料原件送办公室、教导处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由办公室汇总统计。 5.述职评议,确定人选。 10月22日中午,组织参评人员现场模拟讲课,推荐委员会进行评议、排序,专家委员会复审,提出推荐意见,报领导小组。经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确定出推荐人选并公示。 10月25日前,上报高级、中级职称《威海市中小学教师任职资格评审人员名单》《单位推荐民主评议推荐情况表》至区教育体育服务中心人事科。 6.网上申报与审核 11月1日完成高级以下申报人员信息填报与审核,提交至区教育体育服务中心审核。 纸质材料需同步提供(申报材料需一次性报完,一经提交,不受理补报的材料)。
注:本办法已经于2024年10月17日经学校二届教代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