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2371000661370543L/2025-03820 | 文号: | |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发布单位: | 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港小学 | 发文时间: | 2025-10-21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 威海经区新港小学职称推荐评审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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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港小学 职称推荐评审方案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评聘改革的意见》(鲁教师发〔2023〕1号)、《威海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5年度全市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及区教体服务中心关于做好2025年度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一)职称推荐工作领导小组 为加强职称推荐实施工作的顺利开展,成立新港小学职称推荐实施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柴明媛 (党支部书记、校长) 成 员:许凌云(副书记) 王 丽(办公室主任) 朱广秀(政教处副主任) 陈春阳(政教处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王丽同志负责具体事务。如涉及今年参评人员,实行回避制度。 (二)职称评审推荐委员会 成立职称评审推荐委员会,成员由校长、中层干部、教研组长、骨干教师代表共7人组成,其中中层及以上干部比例不超过30%。由办公室提前半天确定人选。 (三)专家委员会 专家委员会成员:柴明媛(高级教师)、许凌云(高级教师)、王雪朋(高级教师)、苗美 (高级教师)、王丽 (高级教师)、 职称推荐工作领导小组、教职工评委会及专家委员会人员在职称推荐时实行本人及直系亲属职称推荐回避制度,因回避产生的差额人选由所在级部或处室替补。 二、岗位空岗、拟推荐人员情况 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系统实行全区岗位统筹,2025年分配我校高级拟推荐岗位1个,现符合推荐条件3人;中级拟推荐岗位2个,现符合推荐条件11人。 三、职称推荐范围 参与职称评审人员为具有符合所评审岗位职务任职条件的的教职工(包括政府购买人员)。 四、职称推荐程序和方法步骤 (一)制定推荐方案。依据《山东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标准条件》制定推荐方案,在校内广泛征求意见,由全体教职工大会85%通过并上报分局党委备案。 (二)成立推荐评审委员会。由推荐评审委员会负责对申报人员的基本条件进行初审,对推荐人选进行综合评价,提出推荐意见。 (三)个人申报。根据上级有关规定进行自主申报,申报材料需一次性提交所有材料,不受理补报的获奖证书、发表的论文等各种材料。论文及著作发表出版时间、成果及受奖公布时间等截止到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不受理各种用稿证明、复印件及电子刊物。 (四)单位审查、推荐、公示。 学校推荐委员会按照标准条件和推荐办法,采取思想政治和师德考核、教学述评、个人述职、民主测评、同行推荐、组织推荐等程序进行推荐。按规定公开申报人的任教学科、学历资质、课时量、业绩成果、表彰奖励、资质评定等信息及推荐人选。公示地点三楼会议室,公示期5个工作日。组织填写《推荐申报专业技术职称“六公开”监督卡》。无异议后,组织相关人员填写评审材料、《职称申报推荐公示情况报告表》随评审材料上报。 (五)中小学教师初级职称不再组织评委会评审,采取考核认定方式取得。符合山东省中小学二级教师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人员,由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对其德、能、勤、绩、廉进行考核认定,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准备案后,发放相应职称证书。 (六)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在职称评定方面享有与公办学校教师同等权利,学校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符合教师系列职称评审条件的,纳入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范围,允许参加相应的职称评审。 五、岗位职责、任职条件 (一)岗位职责 1.正高级教师(四级岗位)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教育方针,遵守单位规章制度,热爱教育事业,爱岗敬业,注重教书育人,积极参与各项素质教育实践活动。 (2)道德高尚,严于律己,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尊重学生人格,关爱学生,营造良好师生关系。 (3)具有本岗位必需的理论知识与实践技能和从事科学技术工作的能力,独立胜任本岗位工作,经同行评议,工作经验丰富,效果好。 (4)每学年均完成学校规定的本岗位工作任务。 (5)能够引导本岗位或学科建设,特别是能利用多种形式指导本岗位或学科人员的专业发展。能积极承担并胜任学科的组织和领导工作。 (6)在指导、培养青年教师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7)具有主持、指导和引领一定区域或本学科领域内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和水平。 2.高级教师(七级岗位)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教育方针,遵守单位规章制度,热爱教育事业,爱岗敬业,注重教书育人,积极参与各项素质教育实践活动。 (2)道德高尚,严于律己,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尊重学生人格,关爱学生,营造良好师生关系。 (3)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认真完成学校各项工作任务。 (4)能认真履行班主任或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职责。 (5)积极投身新课改实践,发挥带头作用,骨干作用,着力提高课堂效益。 (6)主持或参与学科组内教科研工作,发挥带头作用,骨干作用,做出榜样。 (7)积极参与德育活动并认真指导工作,积极参加集体组织的活动。 3.一级教师(十级岗位)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教育方针,严格遵守单位规章制度。 (2)有较强的工作热情和学习能力。 (3)尽职尽责、爱岗敬业、廉洁奉公、作正派、光明磊落。 (4)能熟悉并掌握本单位相关业务知识,工作经验丰富、创新能力强,具有独立完成本单位有关领域工作能力;积极参与教科研活动并主动承担任务。 (5)能够独立完成上级安排的各项工作。 (6)认真履行班主任工作职责,积极投身新课改实践,注重教学能力的提升,提高课堂效益好。 (7)积极参与德育活动并认真指导工作。积极参加集体组织的活动。 4.二级教师(十二级岗位)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教育方针,遵守单位规章制度,热爱教育事业,爱岗敬业,注重教书育人,积极参与各项素质教育实践活动。 (2)道德高尚,严于律己,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尊重学生人格,关爱学生,营造良好师生关系。 (3)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认真完成学校各项工作任务。 (4)能认真履行班主任或学校其他工作职责。 (5)积极投身新课改实践,着力提高课堂效益。 (6)参与学科组内教科研工作。 (7)积极参与德育活动。 (二)任职条件 1.基本条件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 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 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认真履行教书育人职责,自觉践 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爱岗 敬业,为人师表,关爱学生。 (2)具备《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相应教师资格。 (3)具备从事教育教学的身体和心理素质条件。 (4)掌握教育学、心理学基本原理,自觉运用教育新观念、 新技术和新理念,开展教育教学工作。 (5)严格按照《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关于加强和规范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威人社函〔2011〕24号)、《威海市教育局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威海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分管理办法的通知》(威教政字〔2016〕5号)和《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0年度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参加并完成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任务。 (6)坚持师德为先,将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表现作为职称评聘的首要条件,突出全环境立德树人成效评价。任现职以来,近5 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或“称职”等次以上。任职不足5年的,每年考核均为“合格”或“称职”等次以上。 (7)在教育教学一线任教。严格按照《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港小学关于课时量标准的决定》经技区新港小发〔2023〕29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小学专任教师近5年平均课时量应达到文件确定周最低课时量标准;任现职不足5年的,每年平均课时量须达到文件确定周最低课时量标准。申报人员上报评审材料时,须同时提交《威海市教师(教研员)近五年课时量证明》。凡发现在课时量提供假的证明材料的,将取消申报人5年内申报资格。并追究所在学校校长、分管校长、具体工作人员的责任,校长、分管校长、具体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并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与党纪、政纪处分。 2.任职资历等其他条件 (1)正高级教师 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在教学一线从事教学工作 15 年以上,并在高级教师岗位任教 5 年以上;其中,专职教研员在一线从事教学工作时间累计不少于 5 年。城镇中小学教师原则上要有 1 年以上在薄弱学校或农村学校任教经历。 (2)高级教师 具有博士学位,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 2 年以上;或者具备硕士学位、学士学位、大学本科学历,并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 5年以上;或者具有专科学历,并在小学、初中一级教师岗位任教5 年以上。城镇中小学教师原则上要有 1 年以上在薄弱学校或农村学校任教经历。 (3)一级教师 具备博士学位,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具备硕士学位,在二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在二级教师岗位任教4年以上;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在幼儿园、小学、初中二级教师岗位任教4年以上;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在幼儿园、小学二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 (4)二级教师 具备硕士学位,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具备大学本科学历 或学士学位,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并在三级教师岗位从事教学工作2年以上。 3. 附则 (1)任职条件所称“以上”含本数。 (2)任职条件公开课、示范课、观摩课的要求自 2023 年起执行,之前年度不作要求。 (3)依据省里相关文件及学校研究决定,符合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兼职管理工作人员为学校正副职、中层领导干部、班主任、财务工作人员。校级正职不得低于省定课时量标准的三分之一,且每年听课不少于40 节;校级副职不得低于省定课时量标准的二分之一,且每年听课不少于 80 节;学校研究确定兼职管理工作的专任教师不得低于省定周课时标准的三分之二。 (4)任职条件从事教学工作的要求,原则上为在一线教学工作,产假等法定情况不能从事教学工作的,法定时间内按照单位平均课时量计算。 (5)任职条件中的核心期刊是指南京大学编制的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刊、来源集刊、扩展版来源期刊;北京大学编制的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中国社会科学院编制的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 (6)任职条件中的重要报纸是指《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以及省部级机关报纸,省部级机关报纸特指各省级党委的机关报纸如《大众日报》和中央各部委的机关报纸如 《中国教育报》等。 (7)任职条件中的公开出版的期刊是指经新闻出版部门 批准,在我国境内出版的具有 ISSN 刊号和 CN 刊号的正式学术期刊,不含内刊、增刊。 (8)任职条件规定的学历(学位)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学位)。 六、申报条件 参考《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评聘改革的意见》(鲁教师发〔2023〕1号),详见附件1。 七、聘用期限 2024年威海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通过人员,聘期自评审通过资格公布之日起聘任,聘期至2025年12月31日。 八、日程安排 1.2025年10月21日,召开支部委员会,研究修订《新港小学职称推荐实施方案》; 2.2025年10月21日,召开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新港小学职称推荐实施方案》; 3.2025年10月22日,召开全体教师大会,通过《新港小学职称推荐实施方案》后,在校务公开栏、工作群进行公示并上报教育体育服务中心审核通过; 4.个人申报。拟申报职称的人员于10月23日下班前向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申报,学校按程序和要求组织推荐并公示。 5.2025年11月7日前,上报《威海市中小学教师任职资格评审人员名单》电子版和盖章的pdf版,提交高级教师系统电子材料和纸质材料。 6.2025年11月20日前提交中级教师的系统电子材料和纸质版。
本方案已经2025年10月22日经学校第二届第1次教代会会议讨论通过。 八.监督举报电话 山东省教育厅:0531-51793834 威海市教育局:0631-5819159 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体育服务中心:0631-5819159
附件1:新港小学2025年度职称评审申报条件 附件2:新港小学2025年度职称评审量化标准
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港小学 2025年10月21日
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港小学办公室 2025年10月21日印发 附件1: 新港小学2025年度职称评审申报条件 1.正高级教师 ①长期在教育教学一线工作,是县域内及更大范围内有较大影响,公认为教育教学领军人物或教育家型教师。 ②专任教师承担班主任(含副班主任,下同)、少先队辅导 员等工作 5 年以上,将思想道德教育有效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定期开展家访活动,班级管理经验丰富,形成可供推广和借鉴的德育经验或模式。 ③认真上好每一节课,教学能力精湛,教学质量高。专任教 师近 3 年任教学科的学生学业水平和综合素质在县域内同学科中位于前列。能够全面地对学生的学业情况进行述评分析,应提供近 3 年个人教学特色经验总结及学生学情分析报告。专职教研员能够全面地对教师教学情况进行指导,应提供近 3 年个人学科教研工作分析报告。 ④任现职以来,具有代表性的研究和业绩成果,并在教育教学实践中取得良好效果。专任教师须具备以下 6 项代表性研究和业绩成果中的其中 1 项;省级教研机构专职教研员须具备以下 6项代表性研究和业绩成果中的 3 项(同一类可申报 2 项),市级教研机构专职教研员须具备以下 6 项代表性研究和业绩成果中的2 项,县级教研机构专职教研员须具备以下 6 项代表性研究和业绩成果中的 1 项。 a.经设区的市教育部门评价认定具有创新性和推广价值的 1 门课程优秀教案; b.主持省部级以上教学研究课题,并通过结项鉴定(独立或第 1 位); c.获得国家教育教学成果奖或省基础教育教学成果比赛一等奖以上,或省级以上教学能力比赛一等奖以上; d.公开出版教育教学研究专著(独立或第 1 作者),或 国家课程标准教科书编者,或省地方课程教科书主编、副主编; e.在核心期刊或在重要报纸发表教育教学方面的理论文章(独立或第 1 作者、不低于 2000 字); f.作为主要完成人(独立或第 1 位)完成的教育教学科研成果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人大报刊复印资料》《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其中之一全文转载 1 篇。 ⑤示范引领作用显著,具有团队精神,积极参与教研组、名师名校长名班主任工作室建设,在培养指导青年骨干教师方面效果明显。任现职以来,有在县级以上范围内展示示范课或观摩课的经历。 ⑥学生、家长满意度高,同行评价、民主测评成绩高。 ⑦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在教学一线从事教学工作 15 年以上,并在高级教师岗位任教 5 年以上;其中,专职教研员在一线从事教学工作时间累计不少于 5 年。 ⑧城镇中小学教师原则上要有 1 年以上在薄弱学校或农村学校任教经历;具有连续 3 年以上薄弱学校或农村学校任教经历的应予以倾斜,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2.高级教师 ①长期在教育教学一线工作,是同行公认的教育教学骨干。 ②专任教师任现职以来承担班主任(含副班主任,下同)、少先队辅导员等工作 2年以上,将思想道德教育有效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定期开展家访活动,引导形成良好的班风学风。 ③认真上好每一节课,教学业务精通,教学特色明显。专任教师近3年任教学科学生的学业水平和综合素质在县域内平均水平以上,或所教学科学生学业水平和综合素质在学校(学区)有较大提升。能够全面地对学生的学业情况进行述评分析,应提供近3年个人教学特色经验总结及学生学情分析报告。 ④任现职以来,具有代表性的研究和业绩成果,并在教育教学实践中取得良好效果。专任教师须具备以下 6 项代表性研究和业绩成果中的其中 1 项。 a.县级教育部门评价认定具有创新性和推广价值的 1 门课程优秀教案; b.主持县级以上教学研究课题,并通过结项鉴定,或参与(前 3 位)市级以上教学研究课题,并通过结项鉴定; c.获得国家教育教学成果奖或在市级以上教育教学成果、教学能力和优质课比赛获奖; d.公开出版教育教学研究著作(前 3 位),或国家课程标准教科书编者,或省地方课程教科书主编、副主编; e.在正式期刊公开发表教育教学方面的学术论文或在重要报纸发表教育教学方面的文章(独立或第 1 作者、不低于 2000字); f.作为主要完成人(独立或第 1 位)完成的教育教学科研成果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人大报刊复印资料》《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其中之一全文转载 1 篇。 ⑤具有团队精神,积极参与教研组、名师名校长名班主任工作室活动,在培养指导二级、三级教师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并取得明显成效。任现职以来,有在校级以上范围内展示公开课、示范课或观摩课的经历。 ⑥学生、家长满意度高,同行评价、民主测评成绩高。 ⑦具有博士学位,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 2 年以上;或者具备硕士学位、学士学位、大学本科学历,并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 5年以上;或者具有专科学历,并在小学、初中一级教师岗位任教5 年以上。 ⑧城镇中小学教师原则上要有 1 年以上在薄弱学校或农村学校任教经历;具有连续 3 年以上薄弱学校或农村学校任教经历的应予以倾斜,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3.一级教师 ①较好掌握教育教学的原则和方法,具有良好的教书育人能 力,认真上好每一堂课。 ②专任教师任现职以来,承担班主任、少先队辅导员等工作, 班级管理较好,正确教育和引导学生健康成长。 ③具有扎实的学科知识,独立掌握所教课程的课程标准、教 材、教学原理等;备课细致、认真,教学目标明确,课程设计完 整,内容细致;批改作业认真负责,课堂教学效果突出,保质保 量地完成教学目标和任务,所教学科学生的学业水平和综合素质 较高。一般应具有讲授校级以上公开课的经历。 ④教案质量高,具有一定的组织和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能 力,承担一定的教学研究任务,并在教学实践中累积了一定经验。 ⑤学生、家长满意度较高,同行评价、民主测评成绩较高。 ⑥具备博士学位,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具备硕士学位,在二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在二级教师岗位任教4年以上;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在幼儿园、小学、初中二级教师岗位任教4年以上;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在幼儿园、小学二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 4.二级教师 ①比较熟练地掌握教育教学的原则和方法,能够胜任班主任、少先队辅导员等工作,教育教学效果较好。 ②掌握教育学、心理学和教材教法的基础理论知识,具有所教学科必备的专业知识,能独立掌握所教学科的课程标准、教材, 正确传授知识和技能,教学效果较好。 ③教案质量较高,掌握教育教学研究方法,积极开展教育教 学研究和创新实践。 ④具备硕士学位,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具备大学本科学历 或学士学位,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并在三级教师岗位从事教学工作2年以上。
附件2: 新港小学2025年度职称评审量化标准 一、有关政策要求: 1.身体健康,心理素质良好,具备从事教育教学的身心条件; 2.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的教师资格; 3.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继续教育等要求,根据《关于加强和规范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威人社函〔2011〕24号)要求,申报中小学教师职称,近五年继续教育学分每年不少于90学时,其中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时,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 4.普通话要达到二级乙等以上,任教经历中有语文教学的须为二级甲等以上; 5.聘任年限及班主任、少先队辅导员等工作要符合要求; 6.在教育教学一线从事教学工作,担任中层以上领导,教学工作量须达到本学校专任教师教学工作量的三分之二以上; 7.任现职以来近五年年度考核、师德考核必须为合格以上; 本次师德民主评议定为不合格,不得参评本次职称评审。 8.一线教师须提交课堂教学展示课教案及学校评价意见表各一份(原件)。(待确定人选后再提供) 9.城镇中小学教师评聘高级职称,必须有1年以上在农村学校任教经历的要求。 我区农村学校界定,根据国家统计30年20年10年农村任教经历的标准核定:区内初中学校1998.8月之前属于乡村学校,小学2003.8月之前属于乡村学校;皇冠小学1994.8月成立时就是城区学校,现威海二中1993年划归经区属于直属城区学校,崮山、泊于学校一直属于乡村学校。 10.严格执行标准课时量。凡发现在课时量及其他方面提供假证明材料的,将取消申报人员5年内申报资格。要求填写近五年以来的课时量证明,如申报人员在多所学校任教,需要分别开具《威海市教师(教研员)近五年课时量证明》。 11.其他相关要求。中小学教师职称其他有关申报条件和政策要求具体参照鲁教师发〔2023〕1号文、《威海市教育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执行。 二、推荐计分办法 (一)教育教学实绩 1.近三学年(6学期)的绩效考核。一等计4分,二等计3分,三等计2分。中层以上领导考核按照每年全区教育督导综合评估等次确定:学校在全区排名前4/5(含本数)为一等,后1/5为二等。 2.现场教学能力。参评教师参加现场教学能力考核评价,按进度自选课题,授课结果按照3:4:3确定等次。一等10分,二等9分,三等8分。 (二)专业素质能力 1.任现职以来获得县级以上表彰及资质评定情况(限报3项)。可以填的奖励为: 省、市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区市级及以上威海名师、名校长、名班主任、名课程团队主持人、名课程团队骨干成员、齐鲁名校长、齐鲁名师、特级教师、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师德标兵、德育先进个人、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教坛新秀。 区级10分、市级15分、省级20分、国家级30分。 在国家级、省级教师培训(含远程研修)连续2年(次)被评为优秀指导教师、优秀研修组长、优秀管理员按市级优秀教师对待;连续2年(次)被评为优秀学员的,按区级优秀教师对待。教科研先进个人,省级及以上培训中获得过国家级与省级培训专家(或工作坊主持人)、地市级课程专家(或工作坊主持人)、优秀少先队辅导员;(体育、美育教师执行鲁政办字〔2021〕136号文件精神)。 区级8分,市级13分、省级18分、国家级28分。 民间组织和社会团体等奖励不予受理。 2.任现职以来代表性研究和业绩成果情况(限报3项):指“教案”“课题”“教学成果”“专著(教材)”“理论文章”“转载文章”。 可以填报的奖励为:区市级及以上教育科研创新成果奖、市级与省级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市级与省级以上教学成果奖、市级与省级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已结题课题;教研获奖论文等教研工作方面的获奖情况;县级教育部门评价认定的优秀教案;论文、著作、教材等。优质课、优课、优质课程资源、微课、一师一优课、特色课程、优秀案例。 (1)任现职以来完成教研项目及获奖情况: 课题、教学成果。课题必须是区、市、省、国家教育科学规划办或教研中心组织立项并已结项的课题。 区级5分、市级8分、省级10分、国家级15分。如2人以上合作完成的,按照合作人数折算得分。课题主持人按规定分数的一半,其他成员按区级2分、市级3分、省级4分,国家级5分计算。 由区市级以上教研部门组织的教学成果(不包含课题下的获奖成果)等同于课题,一等及以上按满分计,二等减2分,三等减3分。 (2)任现职以来发表、出版的主要论文、专著(教材)情况: ①专著(教材)为公开出版的教育教学研究著作,或国家课程标准教科书编者,或省地方课程教科书主编、副主编。 ②著作按同级别加2分计入,教材按同级别加1分计入。著作的主编按对应分数计入,副主编等同于同级别论文,编者按同级别论文减半计分;国家课程标准教科书的编者和省地方课程教科书的主编、副主编第一位按对应分计入,其他编者按对应分数减半计入。 ③论文需为正式期刊公开出版教育教学方面的学术论文或在重要报纸发表的教育教学方面的文章。 ④论文需要提交通过国家新闻出版署网站和“中国知网”或“万方数据”主流数据库进行全文检索后的查询结果打印,书籍原件,拒收非法刊物。专著需提供通过国家新闻出版署网站查询结果打印。 ⑤以发证机关级别或出版刊物级别计算,如两人以上合作完成按合作人数折算得分。属于全国中文核心期刊的,加0.5分。不受理用稿证明、复印件、电子刊物。(备注:获奖论文按同级别降一分来计算,每等次再依次降一分计算。) ⑥《威海教育》属于市级刊物,按照市级加分。 区级2分、市级3分、省级4分、国家级5分。 (3)教学工作获奖: 优质课:区级5分、市级10分、省级15分、国家级25分。一等奖按满分计,二等奖减2分计,三等奖减3分计。 优课、优秀课程资源按各级别等次减分后再减半计分;多人合作项目位次第一的按所对应分数计分,其他成员按对应分数再减半计分 。微课按各级别降一级后减半计分。 特色课程、教学案例等按区级2分,市级3分,省级4分,国家级5分,一等按满分,二等减1分,三等减2分。多人合作位次第一按同等次满分计,其他人对应减半。 备注:申报高级及以上职称所提交的材料必须涵盖任职条件代表性研究和业绩成果中的其中一项。 3.任现职以来公开课、示范课、观摩课(限报5项)。可以填报的奖励为: 公开课、示范课、观摩课。区级2分、市级4分、省级6分、国家级10分。 公开讲座、经验交流按照区级1分、市级2分、省级3分、国家级4分。 (三)附加分 1.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每年加0.3分。计算时间截止2025年12月31日。 2.近三学年度任职加分:中层以上领导每年加0.7、班主任每年加0.5;干事、教研组长每年加0.3;备课组长每年加0.2。兼任多个职务的只取最高项加分,计算时间截止2025年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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