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2371000778428809J/2025-04452 | 文号: | |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发布单位: | 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泊于中学 | 发文时间: | 2025-12-02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 泊于中学学生常规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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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学校的规范化管理,建立和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管理、学习和生活秩序,在《中小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为规范》、《泊于中学学生一日常规》的基础上,根据教育部令第49号《中小学教育惩戒新规》,制定切合我校实际的中小学生违纪处理办法。 一、一般违纪规定,即一日常规规定: 1.早晨进入学校前要检查是否穿校服、是否双肩背包,乘坐班车的同学下车后要按要求排成一路纵队行进,按学校规定路线行走,进入教学楼后要靠右侧行走,要做到队伍整齐,不说话、不打闹。入楼即静、入座则学。违反以上常规内容,每次扣除量化分0.5分。 2.乘坐班车的学生下班车后由排头自觉排成一路纵队,乘车长维持路队秩序,不能有掉队现象,不能出现断层现象。违反者扣除量化分0.5分 3.课间要求:学生课间休息时,要注意安全,不得赶、跑、打闹、推搡、喧哗、吹口哨,要保持楼内的安静,禁止乱串教室、年级、楼层。严禁在窗口逗留、攀爬窗台和楼梯护栏、向楼下倒水、吐痰、吃零食、乱扔杂物。学生在走廊行走应靠右侧,学生上厕所,男同学一律走东楼梯,女同学一律走西楼梯。违反内容扣除量化分0.5分 4.大课间活动,严格按大课间音乐指令进行,不得出现提前与拖延现象。列队“快、齐、静”,精神饱满、步伐一致,活动内容动作规范、伸展、有力。违反者扣除量化分0.5分。 5.学生在校园内禁止随手乱扔杂物,不得随地吐痰,不能在教室外吃东西如果发现扣除量化分0.5分。严禁吃口香糖、棒棒糖、瓜子,如有发现,严肃处理,并扣除量化分1分。 6.中午就餐路队秩序:中午放学铃声响起后,各班级在走廊排列成2路纵队有秩序行走,不得推搡、跑步。行进路队一律按甬路右侧2路纵队行进,不得插队、跑步。进入餐厅西门后要一路纵队进入餐厅,保持绝对的安静,自觉排队,不准插队或让他人代买,就餐时应保持安静。违者扣除量化分0.5分 7.就餐结束后从餐厅西门出,各班级仍然要2路纵队排列好带回(甬路西侧行走),到教学楼西门处开始解散。任何同学不允许给其他同学带饭,如有特殊情况请班主任开假条。任何同学不允许带饮料、水果回教室。违者扣除量化分0.5分。 8.在校任何时间都不允许私自到校外商店买任何物品。违者扣0.5分。 9.放学后:各班级按照2列队伍在走廊排列整齐,保持安静,不得推搡、跑步。出教学楼后不能出现两个班级四路纵队一起行走状况。违反者扣除班级量化分0.5分 10.在校车未到之前,各列班车按照村队排列整齐,不能有嬉笑、打闹等现象,步行出大门口的同学无论向南走还是向北走一律在影墙北边行走,并且要按照一路纵队的要求。违者扣除量化分0.5分 11. 在上学期间,私自将手机带入学校、带入课堂,一次扣1分,并按学校手机管理规定处理。 12.以上各种常规如出现班级集体违纪情况,则按正常分值双倍扣除班级量化分。 二、 严重违纪的规定:出现一次扣2分 1.同一种一般违纪行为重犯三次以上的。 2.严重干扰教学秩序,对抗老师教育管理,谩骂、威胁老师,侮辱教师人格尊严,造成恶劣影响者不接受批评教育、顶撞老师的。 3.无故旷课3节以上的(包括早晚自习、大课间、集体活动)。 4.在校内、校外打架斗殴,寻衅滋事。 5.敲诈勒索,强行索要他人财物的 6.抽烟、喝酒的;偷窃他人财物的。 7.携带管制刀具等凶器进校园的。 8.传看黄色书刊、影碟的 9.出入网吧、游戏厅的 10.不经学校批准,不请假外出,私自离校达半天以上的。 11.在校外与不良少年勾结,结伙滋事的。 12.故意破坏公物,或损坏公物造成较大经济损失者; 13.多次偷盗他人财物者; 14.在校屡犯错误,道德品质差,一贯坚持错误,态度恶劣,经多次教育不改者(班主任或教师提供书面材料); 15.男女不正常交往,传写情书,或在校外男女行为不检点,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16.跨级部交往,认高年级学生所谓“大哥、大姐”,在级部乃至学校造成不良影响的。 17.谩骂他人,给其他同学造成严重的精神损伤。 三、关于对违纪学生的管理规定 学生违纪情况与学生个人的考核、班级量化考核相联系,学校将设立一生一档。 学生在一学期的考核过程中扣除超过1.5分( 含1.5分 )以上,取消该生本学期的评先选优的资格和申请助学奖学金资格; 实行“2分警戒线”制度,学生在一学期的考核过程中一般违纪每扣除2分,须请家长到校协助,学生须做出深刻书面检查,家长、班主任签字后交政教处存档。 四、关于对违纪学生的惩戒办法: 1、惩罚种类: 学生违纪,根据情节轻重、认错态度、悔改表现,给予以下处分: (1) 批评教育(2)警告(3)严重警告(4)记过(5)留校察看。 2、处分办法: (1)批评教育:对一般违纪者,由班主任对其警告并与家长沟通,使其在班内检讨。 (2)警告:对严重违纪一次者,认错态度好,家长配合好的,给予警告处分,并记录在案。 (3)严重警告:严重违纪两次或两次以上者,或违纪程度严重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并记录在案。 (4)记过处分:严重违纪三次以上者,并且有严重警告处分者,或违纪程度严重者(如:在校外违纪,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给予记过处分,并记录在案。 (5)留校察看:多次严重违纪,并且态度恶劣,或违纪程度严重者(如:在校外违纪,情节严重,影响极坏者,或被公安机关处理的。)给予留校察看处分,并记录在案。 五、关于打架这一严重违纪的处理细则: 1.双方发生矛盾,先动手打人者,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2.手持棍棒、砖头、凶器等打人者,或两人以上打一人者,受记过以上处分。 3.在校内唆使他人协助自己打人,唆使者与参与者同受记过以上处分。 4.勾结校外人员参与打架者受记过以上处分,严重者交公安机关处理。 5.他人发生矛盾,在场者不但不劝阻反而起哄,拉偏架,助威者(未动手)受记过以上处分。 6.高年级到低年级欺侮同学的,据以上规定加重处分。 六、补充说明: 1.学生在校期间所受的处分(记过以上)必须依规定记入学生学籍档案。教育不改或在受处分期间重新违纪的加重处分。 2.毕业时未取消处分者,缓发毕业证书。 七、违反校纪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以从轻处分: 1.能主动承认错误,如实交代错误事实,检查认识深刻,有悔改表现,未造成严重后果者; 2.确系受他人胁迫或诱骗,并能主动揭发、认错态度好,未造成严重后果者; 3.在违纪过程中,主动有效地制止事件(事态)发生、发展者。 4.其他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予处分者。
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泊于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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