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2371000778428814Q/2025-01897 | 文号: |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单位: | 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悦海小学 | 发文时间: | 2025-04-2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悦海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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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加强教辅材料的征订和使用管理,规范办学行为,减轻学生的学习和课业负担,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如下: 一、具体要求 1.按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教学用书目录规定,学校统一征订教材和教辅材料。 2.学校和教师不得向学生统一征订教辅材料,不接受任何人推销的教育主管部门拟定教学用书目录以外的书刊和音像制品。 3.根据教育局要求,教辅材料的征订,须由家长同意签字后,在“山东评议教辅管理服务平台”上,根据目录中的内容,自愿征订并自行缴费。 4.学校和教师不得以任何形式随教材搭售和推销教辅材料。 5.教师不得启发和诱导学生订购任何教辅材料。 6.教师不得将教学用书目录以外的教辅材料作为课堂教学和作业布置的依据。 7.对于有助于开阔教师、学生视野,有助于训练学生思维方法的用书目录外的少数资料,学校统一购买教本,教师可以从中选择部分习题,由学校统一印刷分发给学生使用,严禁向学生推荐、购买。 8.做好学生教材的循环使用工作。 二、建立组织,加强领导 组长:宋丽 副组长:董亮 成员:王晓静、夏志英、语数英任课教师 1.建立健全的校长负责制,全面负责教辅材料的征订管理工作。学校领导小组成员要善于观察和倾听,把滥定教辅材料的苗头抑制在萌芽之中。 2.落实工作承诺制度。全体教师签订工作承诺书,并在实践中践行。 3.落实责任追究制度。 (1)经学校领导小组成员发现或家长反映滥定资料的教师,每人次扣5分,记入个人年终绩效考核之中。 (2)受教育局通报的,相关教师每人次扣10分,记入年终绩效考核之中;年度内取消职称晋升、评优选先资格,年度内师德定为不合格。 本制度自制定之日起实施。
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悦海小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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