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2371000494431555Q/2025-01341 文号: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单位: 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皇冠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发文时间: 2025-05-0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皇冠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双向转诊制度及流程

发布日期:2025-05-08 14:58 访问次数:

1. 目的

规范双向转诊管理,保障转诊医疗安全、提高医疗质量,合理有效利用医疗资源,提供高效、便捷的医疗服务。

2. 范围

我中心与全市二、三级中心之间的转诊。

3. 工作原则

3.1  患者自愿原则;

3.2  保证安全原则;

3.3  分级诊治原则;

3.4  专科特色原则;

3.5  资源共享原则;

3.6  连续治疗原则;

3.7  预约转诊原则。

4.转诊范围

4.1  转上级中心范围:除急诊抢救外,基层医疗机构可将下列患者转上级中心诊治:

a  临床各科急危重症,下级医疗机构难以实施有效救治的病例;

b  受诊疗条件限制不能诊治的疑难复杂病例;

c  突发公共卫生和重大伤亡事件中,处置能力受限的病例;

d  因技术、设备条件限制不能处置的病例;

e  疾病诊治超出医疗机构核准诊疗登记科目的病例;

f  需要到上一级医疗机构进一步检查、明确诊断的病例;

g  其它原因不能处置的病例。

4.2  上级医院下转范围:

可将下列患者由上级医院下转至基层医疗机构进行后续治疗、康复:

a  急性期治疗后病情稳定,需要继续康复治疗的患者;

b  诊断明确、不需特殊治疗的患者,或诊断明确、需要长期治疗的慢性病患者;

c  各种恶性肿瘤患者的晚期非手术治疗和临终关怀;

d  手术愈合后需长期康复的患者;

e  需长期护理和照护的老年患者;

f  自愿要求转回下级医疗机构后续治疗或康复者;

g  上级医院与下级医疗机构共同商定的其他转诊患者。

5. 部门职责

医务科负责与上级医疗机构签订双向转诊合作协议,并负责监督双向转诊工作的进展,落实转诊机构之间转诊信息反馈,通过不断完善转诊信息系统建设逐步实现与上级医院预约检查、预约住院服务。

6. 流程

6.1  上转流程:

a  由转诊科室上报医务科,由医务科负责协调。

b  双方医师完成转诊交接手续并在双向转诊单上签字。

6.2  转入流程:

a  转入患者开具转入单,上报医务科并负责协调转入。

b  双方医师完成转诊交接手续,并在双向转诊单上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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