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2371000494431555Q/2025-01341 | 文号: |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单位: | 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皇冠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发文时间: | 2025-05-0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皇冠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双向转诊制度及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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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的 规范双向转诊管理,保障转诊医疗安全、提高医疗质量,合理有效利用医疗资源,提供高效、便捷的医疗服务。 2. 范围 我中心与全市二、三级中心之间的转诊。 3. 工作原则 3.1 患者自愿原则; 3.2 保证安全原则; 3.3 分级诊治原则; 3.4 专科特色原则; 3.5 资源共享原则; 3.6 连续治疗原则; 3.7 预约转诊原则。 4.转诊范围 4.1 转上级中心范围:除急诊抢救外,基层医疗机构可将下列患者转上级中心诊治: a 临床各科急危重症,下级医疗机构难以实施有效救治的病例; b 受诊疗条件限制不能诊治的疑难复杂病例; c 突发公共卫生和重大伤亡事件中,处置能力受限的病例; d 因技术、设备条件限制不能处置的病例; e 疾病诊治超出医疗机构核准诊疗登记科目的病例; f 需要到上一级医疗机构进一步检查、明确诊断的病例; g 其它原因不能处置的病例。 4.2 上级医院下转范围: 可将下列患者由上级医院下转至基层医疗机构进行后续治疗、康复: a 急性期治疗后病情稳定,需要继续康复治疗的患者; b 诊断明确、不需特殊治疗的患者,或诊断明确、需要长期治疗的慢性病患者; c 各种恶性肿瘤患者的晚期非手术治疗和临终关怀; d 手术愈合后需长期康复的患者; e 需长期护理和照护的老年患者; f 自愿要求转回下级医疗机构后续治疗或康复者; g 上级医院与下级医疗机构共同商定的其他转诊患者。 5. 部门职责 医务科负责与上级医疗机构签订双向转诊合作协议,并负责监督双向转诊工作的进展,落实转诊机构之间转诊信息反馈,通过不断完善转诊信息系统建设逐步实现与上级医院预约检查、预约住院服务。 6. 流程 6.1 上转流程: a 由转诊科室上报医务科,由医务科负责协调。 b 双方医师完成转诊交接手续并在双向转诊单上签字。 6.2 转入流程: a 转入患者开具转入单,上报医务科并负责协调转入。 b 双方医师完成转诊交接手续,并在双向转诊单上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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