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2371000778428812N/2025-01650 | 文号: | |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发布单位: | 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南路小学 | 发文时间: | 2025-09-01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 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南路小学2025年招生信息 |
||
|
|
||
|
||
根据《威海市教育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2025年中小学新生入学报名指南》和《威海市教育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2025年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意见》,现将招生相关信息公布如下。 一、2025年招生范围: 珠海路以南,青岛路以东,凤林路以北,香港路以西;凤林路以南,青岛路以东,海埠路以西,南至经区界。 二、2025年招生计划 2025年度海南路小学计划在起始年级开设教学班。 三、2025年招生程序 第一步:登录平台,网上报名。 家长登录“爱山东”APP,具体报名进入步骤:首页左上角切换到威海市--在首页应用列表点击“查看全部”--左侧点击“教育考试”栏目--右侧点击“威海市中小学招生”进入经区学校报名,点击“学校报名”填写。根据提示如实填写报名入学信息,填写的信息务必与相关证件信息保持高度一致,以免造成与大数据比对不通过。为提高比对通过率,家长要同时拍照上传相关证件,上传的证件拍照要清晰。网上报名先后顺序与录取先后顺序无关,建议错峰登录平台,完成网上报名。 第二步:及时关注,查询进度。 报名结束后家长通过经区中小学招生入学服务平台个人中心(进入方式见第一步)查看报名审核结果,会显示以下结果。 1.待审核。报名信息正在进行大数据比对或正在进行后台审核,请耐心等待。 2.待家长重新修改。报名信息不准确(或证件照片不清晰),家长需要尽快重新上传报名信息。 3.报名成功待分配学校。学生报名信息准确无误,经大数据比对或审核通过,等待后台分配好学校后会直接通过平台发放入学通知书。 4.已取消。不符合经区报名条件,可到户籍所在地、居住地或监护人工作所在地申请入学。 第三步:查询录取结果。 家长登录经区中小学招生入学服务平台(登录方式见第一步),查询录取结果。 第四步:新生入学报到。 8月30日,新生持经区中小学招生入学服务平台个人中心二维码(持电子版或持打印版均可)到录取学校报到。 四、招生条件及所需资料 (一)经区户籍 1.经区有房产的,准备户口本和房产证(或不动产登记证或正规购房合同)原件。 2.经区无房产的,准备户口本原件。 3.注意事项。(1)优先安排有经区户口经区购房的适龄儿童;对只具备经区挂靠户口的适龄儿童,根据所在学区学校的招生能力、挂靠时间和类型统筹安排入学。(2)若孩子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不在同一户口的或户主不是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需提供孩子的出生证明(为快速审核通过,建议具有出生证明的全部上传)。(3)房产持有者需是孩子本人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若孩子出生即随父母一方落户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可提供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房产;若属共有的房产,法定监护人或适龄儿童本人房产占比应在50%或50%以上;优先安排房产性质为住宅的人员子女。 (二)非经区户籍 1.经区有房产的,准备户口本、房产证(或不动产登记证或正规购房合同)原件。 2.经区无房产的,准备户口本、法定监护人在经区居住证、经区用工单位合法的劳动合同(提供人社部门备案的社保缴纳信息)或经区工商部门发放的营业执照等原件。 3.注意事项。(1)若孩子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不在同一户口的或户主不是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需提供孩子的出生证明(为快速审核通过,建议具有出生证明的全部上传)。(2)房产持有者需是孩子本人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若孩子出生即随父母一方落户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可提供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房产;若属共有的房产,法定监护人或适龄儿童本人房产占比应在50%或50%以上;优先安排房产性质为住宅的人员子女。(3)在经区无房产的,以居住证的地址分生;居住证未下发的可提交办理居住证的回执。(4)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按照以下顺序安排至学区内学校入学:一是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有购房;二是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有工商营业执照或正式劳动合同;三是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仅有居住证。若学区内学校满额(小学班额超过45人、中学班额超过50人)无法接纳,将统一调整其他相对就近学校入学。调整顺序依据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经区购房时间顺序、务工时间长短顺序、居住证时间顺序安排。(5)荣成、文登、乳山户籍如果无法办理居住证,家长网上提交材料时可在提交居住证栏提交户口本主页及租房合同。 六、其他事项 (一)优惠政策 1. 保障外来务工子女入学权利。对于接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就学,要按规定办理入学手续,建立健全各类档案。要切实做好学校管理和教育教学工作,维护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的正当权益,在奖励、评优、加入少先队和共青团、参加校内外活动 等方面给予与当地常住户口学生同等对待。根据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发〔2006〕5号和鲁政发〔2006〕91号文件解决农民工问题的实施意见》(威政发〔2006〕91号)精神及我区教育实际,在执行省定班额情况下,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实行就近或相对就近入学,按以下顺序录取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一是在学区内有父母房产证或购房合同;二是在学区内有工商营业执照或正式劳动合同;三是只有居住证。如果居住地所在学区的学校班额已满,则由经区教育分局按照相对就近入学原则统筹安排在其他学校就读。 2. 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权利。对符合学校招生条件的,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学校不得歧视,一律按正常儿童同等受教育权利给予登记,安排入读,对不能到校就读的重度残疾儿童实行送教上门服务。 3.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台籍子女、华侨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以及其他优抚对象在同等条件下给予照顾。 (二)威海城区报名政策 根据威教发[2004]10号文《关于做好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接受基础教育工作的通知》规定,威海城区内的学生仍按环翠区、高新区、经开区原来划定的区域就学,不得跨区择校。若户口是其他城区在经区租房,不得在经区报名;如户口是其他城区在经区购房,可在经区报名,但需服从调整。 七、咨询电话:5960891 |
||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