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2371000494431491T/2025-03194 | 文号: |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单位: | 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皇冠中学 | 发文时间: | 2025-09-0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威海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皇冠中学学生资助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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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皇冠中学学生资助政策 为了加强和规范我校学生资助管理工作,有效地实施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切实解决我校贫困生因家庭、低保家庭、残疾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的问题,深入做好学生防流控辍工作,特制定本指南: 一、资助对象 资助对象是我校有低保证及学生及学生家长残疾证等证件的家庭的学生;学生患重病的;由于父母或监护人丧失劳动能力,致使家庭正常经济收入中断,学习和生活困难者;因发生水灾、火灾、伤亡、恶性疾病及其他意外情况等,致使家庭经济条件恶化,学习和生活困难者;其他特殊原因。 二、资助项目 义务教育生活补助及爱心一日捐等项目。我校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规定的方式对资助对象进行资助,不随意改变资助方式,更不随意更换资助对象。 三、资助程序 资助对象按下列程序及要求核定: (一)信息公开。学校通过召开班会、致家长一封信等方式向学生及学生家长公开资助信息,包括资助条件、资助方式与标准、申请时间与评审办法等。 (二)资助申请。学生或学生家长(监护人)向学校提出书面资助申请,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三)评审公示。申请资助的学生经班级评议小组、学校认定小组、学校资助领导小组认定后,确定资助名额。资助对象确定后,学生填写《资助申请表》并在学校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天。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学校及资助领导小组要对有关情况进行重新核实。 (四)汇总上报。公示期结束后,学校将公示无异议的资助对象汇总,报送区教体处财管办。 四、资助管理 学校校长为学生资助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政教处负责具体落实学生资助工作。学校高度重视并切实抓好这项工作,确定专人具体负责贫困生登记、核实及资助对象的公示、报送等工作。 五、资助监督 秉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学校将学生资助政策、资助对象等在学校校务公开栏公布,接受广大教师、学生的监督。在校长领导下,组织各方面的人员,对学校学生资助工作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监督,确保有限的资助资金用于最急需的贫困学生。 皇冠中学 2025.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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