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2371000494431491T/2026-00404 文号: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单位: 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皇冠中学 发文时间: 2026-01-3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学校安全工作检查制度

发布日期:2026-01-30 09:01 访问次数:

1.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度。各科室、校点、班级要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将安全责任分解到每一位教职工,使人人有责任。

2.落实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学校要对校内安全防范的重点环节和区域加强管理,并制定学生思想动态定期分析制度,活动场所及设施安全检查维护制度,学生自我防范、自我保护教育训练制度,有关部门定期联系制度,学校领导定期分析研究安全工作制度,重点环节、重点部门管理检查制度,安全信息报送、危险品管理、值班等规章制度,把安全责任落实到人,使安全工作成为学校的一项经常性工作。

3.对教育教学工作的各个环节、学生在校的各个时段提出具体安全要求,并认真予以落实。

4.加强学校安全工作检查。每学期开学前、学期中、雨(雪)季前及放假前,学校都要组织人员对学校安全工作进行全面检查(自查),学校要定期或不定期对各部门安全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督查(复查或抽查),学校主要负责人要对学校安全工作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办法,限期整改,学校无力解决的问题及时报告区教体处和区管委。

5.建立学校大型活动审批制度。学校组织的旅游、郊游、冬令营、社会实践、社会公益劳动、勤工俭学、实习等大型校外集体活动,必须报区教体处审批,审批请求要附安全管理措施和责任人。学校在教育计划内容安排的整年级、整班外出活动须报校长批准。

6.建立学校安全工作报告制度和事故报告制度。每学期期末,学校要将安全工作自查、复查及整改情况形成书面报告,逐级上报区教体处。凡学校发生重大、特大安全事故 ,造成师生伤亡或国家财产重大损失,以及危急社会安危、影响青少年身心健康的重要事件,学校应在10分钟内用电话向区教体处、区公安分局、急救中心和区管委汇报,并全力组织抢救,力争使损失和影响减少到最低限度。事故处理结束后,事故原因及处理结果,30分钟内书面上报区教体处。学校发生安全事故后,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妥善处理,保证日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7.建立学校安全工作考核制度。要把学校安全工作列入考核内容,对认识到位、制度健全、卓有成效的处室和班级,要给予表彰奖励;对忽视安全工作,玩忽职守、疏予管理酿成恶性伤亡事故者,实行一票否决制,并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行政责任,情节严重,触犯法律的,按有关规定处理。学校把安全工作纳入教职工教育教学当中,凡因不对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工作,安全教育不到位、对学生保护不力,擅离职守等造成安全事故的,要追究其责任,后果严重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要把安全工作作为教职工考核,评先晋级,聘任的重要依据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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